
公平程序與外部利害關係人 到目前為止,討論公平程序的影響多半是以企業的內部利害關係人為主。然而,在這個相互依存度愈來愈高的世界裡,外部利害關係人也在許多企業的成功中扮演關鍵的角色。事實上,與內部利害關係人相比,推行公平程序的外部利害關係人在執行策略上扮演了更為重要的角色,因為他們處於企業組織的控管範圍之外,往往會有不同的利益與看法。雖然合約與其對外部利害關係人的強制力也很重要,但存在於跨組織間的資訊不對稱(information asymmetry),加上雙方自然會傾向不同的利益與看法,使得公平程序成為中心議題。少了外部利害關係人的承諾與合作,執行工作很容易會成為錯失截止期限、半調子品質,以及成本超支的溜滑梯。仰賴外部利害關係人的程度愈高且愈複雜時,上述情況就愈有可能會發生。
想想第五章討論的F-35計畫。F-35代表戰鬥機設計的一種觀念性突破,保證了兼具高性能與低成本的藍海。2001年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Martin)根據他們發展的原型機贏得了建造F-35的合約,美國國防部也確信這項計畫將大獲成功。
然而,到了2014年,F-35計畫卻執行得不甚理想。這項計畫遭遇到顯著的成本上升、時間表落後以及承諾與交付價值間的妥協。F-35計畫是一個具有藍海概念的好案例,其表現不佳的主因歸咎於執行失當。有各種因素可以作為執行失當的可能理由,如規模過於龐大、計畫過於複雜,以及洛克希德過於強調短期的營運目標而非成功完成這項計畫。然而從這些理由背後,更顯現出公平程序的重要。仔細觀察發現阻礙F-35計畫執行的諸多問題,可以回溯到缺少軍方、洛克希德及其他外部利害關係人複雜網絡間的參與、解釋、期望透明化,而這也都是成功執行該計畫所仰賴的。缺乏公平程序的3E原則,會對必要的知識分享與自願性合作產生負面影響。
(本文為節錄,完整內文請見《藍海策略增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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